108年度『農遊大使農業旅遊』獎勵領團申請規範
壹、說明
為鼓勵導遊帶團到休閒農場旅遊,特別透過農業旅遊方式,鼓勵導遊身份之農遊大使帶領遊客(6人次以上)到通過服務認證之休閒農場,進行體驗活動、導覽、餐飲、住宿等,除增加遊客到休閒農場旅遊外,也希望更多的導遊能夠規劃出更多元、更有在地特色的農業旅遊行程,期望增加休閒產業的活絡及能見度。
貳、申請資格及條件
導遊身份之銅牌農遊大使、銀牌農遊大使、金牌農遊大使。
參、申請時間
需以實際出團日起20天內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文件,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止。
肆、申請規範及名額
一、針對導遊帶領遊客到通過服務認證之休閒農場(www.taiwanfarm.org.tw/sqc)農業旅遊,須達6人次以上(不包括導遊、領隊及司機),每帶領一位遊客可申請獎勵領團新臺幣100元。
二、名額限定500名,滿額時即停止受理。
伍、申請及核銷
一、須於排定行程後,每團補助一次,將行程內容E-mail提供本會審查,確認是否符合農業旅遊獎勵領團補助費申請。
二、申請時需檢附文件如下:
(一)申請表(附件一)。
(二)領據(附件二)。
(三)團員名冊。
(四)農場消費收據影本(例:體驗活動、導覽、餐飲、住宿等,請擇一發票、收據或農民收據影本)。
(五)檢附『休閒農場旅遊照片』電子檔6張以上(每張照片需1M以上)。
三、農業旅遊獎勵領團補助費申請,須經『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審核確認無誤後,一個月內撥付款項。
陸、相關事宜請洽『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羅羿庭組長,電話:03-9381269#11,mail: n852104@ms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