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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會

 

「法規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六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第十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第三、五條)

 

第一條  

法規委員會之設置係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成立。

第二條 

 法規委員會之任務,旨在促使台灣休閒農業的法規制定更符合業者所適用,代表業者發表心聲並參與台灣休閒農業法規修訂,協助業者取得合法登記。

第三條  

法規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十五人,由秘書處提報理事會通過聘任,委員任期四年,得連續聘任。法規委員會之召集人由本會理事長擔任或由理事長推舉法規委會委員擔任。

第四條  

法規委員會委員職掌為處理本會有關休閒農業法規之相關議題討論及研修,並派代表參與行政主管機關舉行之休閒農業法規研修會議。

第五條  

本會秘書處指派專人協助處理本委員會各項行政工作。

第六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法規委員名單

姓名 農場(單位)/ 職稱 類別

張清來/召集人

香格里拉休閒農場/董事長

產業代表

徐文良 三富休閒農場/董事長 產業代表

蔡澄文

大坑休閒農場/董事長

產業代表

吳明哲 飛牛牧場/總經理

產業代表

卓志成

頭城休閒農場/副總經理

產業代表

張國禎 台一生態休閒農場/董事長

產業代表

游文宏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秘書長 組織代表
邱湧忠 台灣美麗鄉村發展協會/理事長 組織代表
顏建賢 台灣休閒農業學會/理事長
景文科技大學旅遊管理系/專任副教
組織代表
郭永元 東格開發有限公司/經理 專家代表

林四川

新世紀技術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專家代表

張世豪

香格里拉休閒農場/特助

專家代表

本會秘書處窗口:邱玉瓔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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