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六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第六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一○一年九月十八日第七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第三、四條)
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第十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第三、四、七條)
第一條
休閒農場服務認證委員會(以下簡稱認證委員會)之設置係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成立。
第二條
認證委員會之任務,旨在提昇休閒農場服務品質,透過專家特色評選以及消費者服務診斷,協助業者發掘農場服務缺失並輔導改善;建立台灣休閒農場優質品牌。
第三條
認證委員會設置委員九至十五人,由政府、學界及相關團體代表組成,係本會理監事會授權獨立行使決策單位,負責服務認證制度決策與督導工作。認證委員會委員任期四年,得連續聘任,下屆委員由本屆委員會決定。本會由秘書長以組織身分代表參加,會員及理監事應排除擔任認證委員。
第四條
認證委員會下設「評選小組」,由本會秘書處推薦休閒產業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負責休閒農場特色評選工作。委員任期四年,得連續聘任。
第五條
認證委員會下設「診斷小組」,由本會公開甄選休閒產業相關人員並辦理培訓,負責休閒農場服務診斷工作。診斷人員無任期限制,納入休閒農場診斷人員保密資料庫管理。
第六條
認證委員會執掌認證要點修訂、特色管理評選與服務管理診斷標準修訂、認證、稽核管理審查等工作。
第七條
本會秘書處指派專人協助處理本委員會各項行政工作。
第八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姓名 | 農場(單位)/ 職稱 | 類別 |
---|---|---|
陳美芬 召集人 |
台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
學界代表 |
農委會代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
官方代表 |
農委會代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休閒產業科 |
官方代表 |
陳墀吉 |
世新大學觀光系/副教授 |
學界代表 |
李青松 |
輔仁大學餐旅系-教授 |
學界代表 |
吳美燕 |
弘光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助理教授 |
學界代表 |
黃正頤 |
博智全球服務管理有限公司-顧問 |
學界代表 |
游文宏 |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秘書長 |
組織代表 |
邱湧忠 |
台灣美麗鄉村發展協會-理事長 |
組織代表 |
吳素寧 |
台灣休閒旅館協會-秘書長 |
組織代表 |
蕭登元 |
高雄餐旅大學休閒暨遊憩管理系-教授 |
學界代表 |
吳宗瓊 |
東華大學觀光暨遊憩學系-教授 |
學界代表 |
陳永杰 |
台灣休閒農業學會-副秘書長 |
組織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