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第六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一O一年九月十八日第七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一O六年三月十六日第十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第二、三、五條)
第一條
產業發展委員會之設置係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成立。
第二條
產業發展委員會之任務,旨在規劃及開發本會產業化機制、自有事業與聯合品牌建構。
第三條
產業發展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十五人,由秘書處提報理事會通過聘任,委員任期四年,得連續聘任。產業發展委員會之召集人由本會理事長擔任或由理事長推舉產業發展委員擔任。
第四條
產業發展委員會之職掌為負責處理本會產業發展、與聯合品牌建構之各項工作。
第五條
本會秘書處指派專人協助處理產業發展委員會各項行政工作。
第六條
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姓名 | 農場(單位)名稱 |
---|---|
游文宏/召集人 |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祕書長 |
顏偉傑 | 綠盈牧場/經理 |
吳侃薔 | 仙湖休閒農場 /經理 |
陳志東 | 自由美食旅遊/記者 |
李安君 | 前Ettoday新聞部/副總編輯 |
陳資雅 | 蜂動腦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總經理 |
陳亭如 | 凌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銷經理 |
張有群 | 傑森全球整合行銷 經營企劃處/副總監 |
林葵伶 | 趣吧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產品總監 |
本會秘書處窗口:葉書婷副秘書長